吸毒第一次被拘留后第二次被抓,通常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理,可能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很可能会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从治安管理处罚角度来看,第二次吸毒被抓依然要依据此规定进行治安处罚。
不过,更为关键的是关于强制隔离戒毒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般来说,第二次吸毒被抓,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吸毒成瘾人员。一旦被认定为吸毒成瘾人员,就很可能会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吸毒不仅严重危害个人的身体健康,还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国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吸毒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管控,目的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