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期间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归母亲。但存在母亲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时,也可能判给父亲。
在法律层面,月子期间意味着孩子尚处于哺乳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婴儿期,母亲在生理和情感上通常更能满足孩子的需求,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一般情况下,月子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母亲。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这种情况下孩子由父亲抚养更为合适。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喂养、照顾等抚养义务,而父亲愿意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此时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这里的其他原因比较宽泛,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即使处于月子期间,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且这种安排对孩子成长没有不利影响,法院尊重双方的意愿。在确定孩子抚养权时,核心原则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最大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