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无法分割时,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处理手续。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相关协议;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若调解无果则需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离婚过程中,当房产无法分割时,有多种途径可办理相关手续。协商方式,夫妻双方可以就房产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尝试达成一致意见。例如,一方可以选择放弃房产的居住权或所有权,以获得其他方面的补偿,如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车辆等其他财产。双方达成一致后,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或使用方式等具体内容。协议中应详细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调解。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申请调解。这些部门通常有专业的调解人员,他们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帮助双方分析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调解成功后,也需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若调解也未能解决问题,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其中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对房产的处理要求。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包括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在某些情况下,若房产暂时不具备分割条件,法院可能会先判决房产的使用问题,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分割。若涉及到房产的贷款问题,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的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