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70年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算起。
要理解房子产权70年的起始时间,需要先了解房屋产权的构成。房屋产权实际上包含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我们常说的7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在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开发商想要开发建设房屋,需要通过出让等方式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当开发商成功取得土地使用证时,就标志着其开始拥有该地块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这个期限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通常是70年。所以,70年的起始计算点就是土地使用证核发的日期。
例如,某开发商在2000年1月1日取得了一块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证,那么该地块上所建房屋的产权70年期限就是从2000年1月1日开始计算,到2070年1月1日到期。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常常会发现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与土地使用证核发时间存在一定的间隔。这是因为开发商从取得土地到完成房屋建设、销售等一系列流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购房者实际拥有的土地使用年限可能会少于70年。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应仔细了解土地使用年限的情况,避免因土地使用年限过短而影响自身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也保障了业主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