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37天以后无罪释放的几率大小不能一概而论,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案件证据情况、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在部分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中存在一定的无罪释放可能性,但在证据确凿充分的案件里则无罪释放几率较小。
要明确刑事拘留的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构成了37天的刑事拘留期限。
从证据角度来看,如果在37天内,侦查机关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例如关键证人证言存在矛盾且无法合理排除,或者物证、书证等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不足,那么人民检察院很可能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犯罪嫌疑人就可能被无罪释放。比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仅有被害人的指认,而没有其他如监控录像、指纹等客观证据相互印证,这种情况下证据存在明显瑕疵,无罪释放的几率相对较大。
事实认定方面也至关重要。如果案件事实本身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无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例如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对于行为是否属于非法占有目的难以界定,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观点,那么经过检察机关审查后,可能会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从而作出无罪释放的决定。
如果在37天内,侦查机关掌握了充分且确凿的证据,能够清晰地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那么检察机关通常会批准逮捕,这种情况下无罪释放的几率就非常小。例如在一些故意杀人案件中,有现场的目击证人、凶器上的指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多方面证据指向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那么被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