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释放需要根据不同的司法阶段办理不同手续,主要涉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布、送达文书;审判阶段,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公安机关根据释放通知文书立即办理释放手续。
在侦查阶段,若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应当撤销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需要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该决定书会明确案件的基本情况、撤销案件的理由和依据等内容。制作完成后,会及时送达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就意味着被无罪释放,此时公安机关会立即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如释放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情况,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法律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被不起诉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就获得了无罪释放的法律依据。同时,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也会按照规定办理释放手续。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定被告人无罪,会作出无罪判决。根据法律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此时,人民法院会制作释放通知文书,公安机关会根据该文书立即办理释放手续,保障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无罪释放的手续办理是一个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的过程,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