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子女无需为父母欠银行无力偿还的债务办理特别手续,因为个人债务通常是独立的。但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遗产,在继承遗产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若子女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具有相对性,父母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欠银行的债务应由其自身承担。所以在正常情形下,子女没有义务为父母偿还银行债务,也无需专门办理手续。
当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时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子女选择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就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处理。第一步,要确定遗产的范围,这包括父母名下的房产、存款、车辆等各种财产。第二步,进行遗产的登记和确认,可能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如房产管理部门、银行等办理手续,以明确遗产的具体情况。第三步,在继承遗产后,子女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父母所欠银行的债务。例如,父母留下价值 50 万元的遗产,而欠银行债务 60 万元,那么子女最多只需用这 50 万元遗产来偿还银行债务,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 10 万元,子女没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偿还。
若子女决定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一旦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子女就无需对父母的银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也无需办理与债务相关的手续。
子女对于父母欠银行无力偿还的情况,要根据是否继承遗产来决定是否办理手续以及如何处理债务问题。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和义务的正确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