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起诉欠材料款的对方却发现其没钱时,仍可通过多种途径尽可能维护自身权益,包括申请强制执行、调查财产线索、申请对方破产等。
在起诉后若发现对方没钱,首先不必过于焦虑,即便对方当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应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在获得胜诉判决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一旦申请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票等。若发现有财产,法院会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并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置,以所得款项偿还欠款。
除了依靠法院查询,自身也需要积极调查对方的财产线索。可以留意对方的经营活动、社交动态等,看是否有隐藏财产的迹象。例如,如果发现对方有新的业务往来,可能存在应收账款,可将此线索提供给法院。
若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的消灭,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果对方是企业且符合破产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破产。在破产程序中,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虽然可能无法全额收回欠款,但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同时,对于被执行人,法院还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这些措施会对被执行人的生活和经营产生诸多限制,促使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即便对方没钱,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仍有机会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