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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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申请

2025-09-27 1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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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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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合创(宁波石化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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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担保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担保,可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取消担保、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担保合同等方式来取消担保申请。

首先要明确“不知情”的具体含义,通常包括被欺诈、被胁迫等非真实意愿提供担保的情形。

如果是受欺诈而提供担保,比如债务人或债权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担保人需要收集相关的欺诈证据,例如虚假的财务报表、隐瞒债务的实际用途等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撤销担保合同

若担保人是受胁迫提供担保,即他人以给担保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担保人作出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同样依据民法典,受胁迫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担保人要及时收集胁迫的证据,如威胁的短信、录音、视频等,尽快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担保人也可以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向债权人说明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的担保,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协商解除担保关系。但这种方式的不确定性较大,债权人可能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不同意。

在整个过程中,担保人要注意及时采取措施,因为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一旦发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担保,应尽快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知情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申请(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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