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住在欠债人家中一般算非法侵入住宅。若未经住宅主人同意强行进入,或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就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但如果双方有合法约定,比如经债务人同意入住,则不构成。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公民的住宅具有很强的私密性和排他性,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通常情况下债主入住属于非法侵入:债主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关系并不能赋予债主随意进入并居住在债务人家中的权利。当债主未经债务人同意强行入住其家中时,这明显违背了债务人的意愿,侵犯了债务人对自己住宅的自主支配权。而且这种行为会对债务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和影响,使他们失去了在自己家中应有的安宁和安全感。例如,债主可能会打乱债务人家庭的日常作息,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正常交流等。
特殊情况不构成非法侵入:如果债务人出于自愿,与债主达成了某种协议,同意债主暂时居住在自己家中,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属于非法侵入住宅。比如,债务人与债主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债主可以住在自己家中,以监督债务人的还款情况等。
如果债主非法侵入住宅,债务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尝试与债主协商,要求其离开。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债主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债主追讨债务应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而不应采取非法侵入住宅这种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