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生子男方不承认,可通过协商、申请亲子鉴定、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婚外生子男方不承认时,以下是具体的解决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与男方及其家人进行沟通,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向其说明情况,提供一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初步证据,如怀孕生产期间的一些联系记录、共同相处的照片等,尝试让男方主动配合进行亲子鉴定来确认亲子关系。这种方式相对温和,若能达成一致,能避免后续复杂的法律程序。
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亲子鉴定。可以先自行联系有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在适当的时候采集孩子和男方的样本进行鉴定。不过自行鉴定的样本采集过程可能会存在争议,其鉴定结果在法庭上不一定能被直接采信。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男方配合进行亲子鉴定。如果男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若要走法律诉讼途径,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除了前面提到的怀孕生产期间的联系记录、照片等,还可以收集孩子出生证明、医院产检记录等。向法院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请求法院确认男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一旦法院确认了亲子关系,男方作为孩子的生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直至孩子成年。在一些情况下,女方还可以要求男方对自己在生育过程中遭受的损失进行适当赔偿。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合法合规地收集和保存证据,以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