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法院开庭后出具判决书的时间因审理程序不同而有所差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在司法实践中,盗窃罪案件的审理时间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审理程序的不同,这直接决定了审理期限。
简易程序:当盗窃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时,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如果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这种程序的设置旨在提高诉讼效率,对于一些情节相对简单的盗窃案件能够快速作出判决。
普通程序:对于大多数盗窃罪案件,尤其是案情较为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通常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审理期限延长。比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盗窃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盗窃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就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补充侦查、鉴定等情况,审理期限也会相应地重新计算。所以,盗窃罪法院开庭后出具判决书的时间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