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侮辱诽谤他人可能面临民事、行政和刑事处罚。民事上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行政上可处拘留、罚款等;刑事上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民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在网上侮辱诽谤他人,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即要求侵权人停止在网上发布侮辱诽谤的内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比如通过发布声明等方式为受害人澄清事实;赔礼道歉,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受害人表达歉意;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会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在行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并不要求实际上被不特定多数人知悉,只要存在使不特定多数人可能知悉的可能性即可。比如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侮辱诽谤内容,即使当时没有很多人看到,但该平台具有开放性,有被不特定多数人看到的可能,就属于“公然”的情形。
刑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侮辱诽谤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