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交通责任认定出来后对方不来协调怎么办理

2025-10-31 20:02:27
0 浏览
推荐律师
杨红伟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河南领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交通责任认定出来后对方不来协调,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或对方不配合调解,可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当交通责任认定出来后对方不来协调时,首先可考虑让交警部门介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所以,可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由交警联系对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经验,他们的介入可能促使对方参与协调。

如果交警调解也无法让对方配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在起诉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最重要的是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双方责任的关键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发票等,用于证明因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和医疗支出;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等,以证明车辆的损失情况;还有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等,这些都有助于还原事故经过。

准备好证据后,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不履行赔偿义务,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方不来协调并不意味着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能够有效解决纠纷。

交通责任认定出来后对方不来协调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377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