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调解后判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可能会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对于一些轻微犯罪有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但最终判刑要依据犯罪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等确定。
在刑事案件中,调解通常指的是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具体而言,如果是一些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案件,比如一些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司法机关在处理时会充分考虑和解的情况。
例如,在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判处犯罪嫌疑人缓刑,甚至在情节非常轻微的情况下,可能会免予刑事处罚。
如果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情节严重,即使双方进行了调解,也不能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如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虽然调解达成的赔偿等情况会在量刑时作为一个考量因素,但不会大幅度减轻处罚。因为这类犯罪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必须依法予以惩处。刑事案件调解后的判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