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出判决书的时间需依据适用程序而定。若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出判决书;适用普通程序,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并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在离婚诉讼中,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根据不同的程序,判决时间有所差异。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开始算,三个月内通常会出判决书。这一程序旨在快速解决一些较为简单的离婚纠纷,提高司法效率。
而对于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当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较为复杂,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诸多争议较大的问题时,一般会适用普通程序。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来审理并作出判决,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还可以延长审限。
关于判决书的送达时间,也有明确规定。如果是当庭宣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出判决书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适用的程序大致预估判决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