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外遇但老婆不离婚,可通过协商和诉讼两种途径解决。若能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婚姻生活中,一方有外遇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较为常见。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虽然自身存在外遇这一过错行为,但还是可以心平气和地与老婆沟通,了解她不同意离婚的具体原因。可能她是出于对家庭完整的考虑,对孩子成长环境的担忧,或者是对感情还抱有希望等。针对这些原因,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承诺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经济支持,在财产分割上做出一定的让步等。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若协商无果,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有外遇属于过错行为,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虽然有外遇是影响夫妻感情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仅以此为由,法院不一定会直接判决离婚。所以,除了外遇的证据外,还可以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明、多次激烈争吵的记录等。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要积极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自身存在外遇过错,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可能会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应该以合法、合理、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尽量减少对双方及家庭的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