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公证费用的收取因地区而异,一般按照受益额的一定比例分段累加收取,通常在受益额的0.12%-1.2%之间,也存在按件收费的情况。
房屋遗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合法房屋遗产享有的继承权的活动。在收费方面,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
按照受益额比例收费是较为常见的方式。比如,有的地区规定,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假设房屋评估价值为100万元,20万元部分收费为20万×1.2% = 2400元,20万-50万部分收费为30万×1% = 3000元,50万-100万部分收费为50万×0.8% = 4000元,总共收费2400 + 3000 + 4000 = 9400元。
还有部分地区存在按件收费的情况。对于一些价值相对较低或者情况较为简单的房屋遗产公证,可能会直接规定每件收取一定的费用,例如每件收取800元-2000元等。
在实际操作中,公证机构还可能会根据具体业务的复杂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如果涉及到房屋的评估、调查等额外事项,还可能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在办理房屋遗产公证时,建议提前向当地的公证机构咨询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便做好费用预算。

法律依据: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