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产离婚时配偶是否能分一半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若该遗产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配偶无权分割;若没有明确只归一方,且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有权分割,但不一定是一半。
在法律规定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继承所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明确,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这部分遗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不能要求分割。例如,父母在遗嘱里写明某套房产由儿子一人继承,那么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不能主张分割。
要是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遗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离婚分割时,并非一定是平均分配。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在一方有过错,如家庭暴力、重婚等情况下,另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那么会按照协议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所以,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遗产部分,配偶也不一定能分到一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