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全责不赔偿不一定会拘留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只是单纯的民事赔偿纠纷,一般不会拘留;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可能会被拘留。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方承担全责却不赔偿,这本质上属于民事纠纷范畴。通常情况下,受害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在审理后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若肇事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这种单纯的民事赔偿未履行的情况下,一般不会直接对肇事方进行拘留。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肇事方可能会被拘留。如果肇事方存在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时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肇事行为本身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存在逃逸等恶劣情节,公安机关会依法对肇事方进行刑事拘留。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肇事方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肇事全责不赔偿是否会拘留人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肇事方的行为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