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拿回来可采取保留还款证据、让对方出具收条、签订还款协议等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
在民间借贷中,还款后借条没拿回来是一个比较常见且可能带来风险的问题,但可以通过一些办法来妥善处理。
要保留好还款证据。如果是通过转账方式还款,务必留存转账记录。转账记录能清晰显示还款的时间、金额以及转账双方的信息,是非常有力的还款证明。例如,通过银行转账还款,银行会有详细的交易流水,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下载打印;若是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宝转账,也能在相应的支付记录中查询到详细信息并保存截图。如果是现金还款,要尽量找第三方见证人在场,或者在还款现场进行录音录像,记录还款的过程和双方的对话内容,以证明还款事实。
可以让对方出具收条。收条是表明对方已经收到还款的书面凭证。收条中应明确写明收到的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所对应的借款事项(如借条编号、借款时间等)以及收款人的签名和日期。这样即使借条没收回,收条也能作为还款的有力证据。
签订还款协议也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双方可以重新签订一份还款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之前的借款已经还清,原借条作废等内容。还款协议需双方签字确认,最好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确保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如果后续对方仍以借条为由要求再次还款,还款人可以凭借上述保留的证据进行抗辩。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在遇到借条没拿回来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收集和固定证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