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醉驾在我国属于犯罪行为,触犯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关于醉驾判刑的时间,需要从整个司法流程来分析。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醉驾案件进行侦查,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是3日,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之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不过,上述时间只是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形,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证据收集难度不同等因素,实际的判刑时间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如果案件涉及鉴定、补充侦查等情况,时间会相应延长。而一些简单的醉驾案件,如果适用速裁程序,整个流程可能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被告人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就会被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