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离婚后小孩通常是可以继续留在中国读书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国并没有规定外国人离婚后其子女就不能在中国继续接受教育。孩子在中国读书的权利主要与孩子自身的合法身份以及符合学校的入学条件相关。
对于孩子的合法身份,如果孩子持有有效的签证或居留许可,例如与父母一同持有的团聚签证等,即使父母离婚,只要该签证或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孩子就具备在中国合法停留的资格。在签证或居留许可到期后,只要符合相应的续签条件,依然可以办理续签手续,以维持合法停留状态,从而为继续在中国读书提供身份基础。
学校的入学条件方面,一般学校主要关注孩子的年龄、学业水平等因素。如果孩子之前已经在中国的学校就读,学校通常会依据已有的学籍等情况,让孩子继续完成学业。即便需要重新选择学校,只要孩子的条件符合学校的招生要求,比如达到相应的入学年龄、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等,就有机会被学校录取。
不过,父母离婚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实际问题。例如,孩子的监护权归属问题,如果监护权归属一方在中国,那么这一方可以按照常规流程为孩子办理入学等相关事宜。如果监护权归属一方不在中国,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监护权证明文件以及委托在中国的其他监护人代为办理孩子的教育相关事务。还需要确保孩子在生活等方面有妥善的安排,以保障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综上所述,外国人离婚后小孩通常能够继续留在中国读书,但需要处理好身份和实际生活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六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