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伪造债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是伪造的,并向法院主张该债务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对方伪造债务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当面临离婚时,有些人为了在财产分割中获取更多利益,可能会选择伪造债务。对于这种情况,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证据收集至关重要。要积极收集能够证明对方伪造债务的证据,比如债务的形成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符、债务的用途不合理、相关的证人证言等。例如,如果对方声称某笔债务是用于家庭装修,但通过装修公司的证明发现并没有这笔装修费用支出,这就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在法律程序方面,如果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伪造债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对债务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债务的真实性进行判断。如果认定对方伪造债务,在财产分割时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
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伪造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面对离婚时对方伪造债务的情况,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的途径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律也为受害者提供了相应的保障,以确保公平公正的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