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验伤结果出来了不一定直接拘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验伤结果未达轻伤及以上,且情节较轻,可能不拘留而是调解处理;若构成轻伤及以上,一般会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可不拘留。
在打架事件中,验伤结果是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但并非结果一出来就直接进行拘留。
从轻微伤的情况来看。如果验伤结果显示为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实践中,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即使有轻微伤的验伤结果,若双方达成和解,就不会对涉事人员进行拘留。
当验伤结果为轻伤及以上时,就涉及到刑事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会被取保候审而不进行拘留。
拘留的决定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其他因素,如是否存在正当防卫情节、当事人的主观故意程度等。所以,打架验伤结果出来后,是否直接拘留要结合多方面的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