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一般会通知家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对被处罚人及其家属权益的保障。及时通知家属能让家属知晓被处罚人的情况,避免家属因不知其下落而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慌。同时,也有利于家属在必要时为被处罚人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如安排生活事宜等。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通知家属可能存在困难或不适合通知。比如被处罚人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家属。但即便如此,公安机关也会记录在案,以保证执法程序的规范和可追溯。
如果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通知家属就显得更为重要。因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需要家属的关心和指导。公安机关在对未成年人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时,必须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治安拘留通知家属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这一规定对于保障被处罚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的公正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