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流程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冷静期后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孩子迁户口回娘家,需先到娘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到孩子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回娘家派出所办理落户。
首先来看离婚流程。
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申请离婚登记后,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再看孩子迁户口回娘家的流程。第一步,到娘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并领取户口准迁证的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女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经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开具准迁证。第二步,持准迁证到孩子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第三步,携带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回到娘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整个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以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