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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更名过户如何办理手续

2025-10-24 03: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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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更名过户通常需先确认受让方符合相关条件,接着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核,最后到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要明确办理农村房产更名过户的前提条件。根据规定,农村房屋过户的受让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是城镇居民,是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并办理过户的。同时,受让方名下通常不能有其他宅基地,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

准备所需材料。一般需要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比如宅基地审批文件等;依法继承的材料,若房产是通过继承获得更名过户的,需要提供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相关证明;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对于因分家导致房产更名的情况适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要提供互换协议书等。

接下来进入申请流程。第一步是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名过户的原因、受让方情况等信息。村委会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核实受让方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如果村委会审核通过,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之后,申请要提交到乡(镇)政府进行审核。乡(镇)政府会对申请材料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审核内容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划、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等。若乡(镇)政府审核通过,会出具相关的审核意见。

申请人要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以及村委会、乡(镇)政府的审核意见,到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于符合规定的,会进行登记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至此农村房产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成。

农村房产更名过户如何办理手续(0)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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