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判刑后若没钱交罚金,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若确实是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若没有上述情况却不缴纳,法院会强制缴纳,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在法律规定中,罚金是刑罚的一种附加刑,是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对于盗窃犯罪被判刑并处罚金的情况,如果犯罪分子没钱交罚金,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是因为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导致缴纳困难,比如犯罪分子本人或其家属突发重大疾病,花费巨额医疗费用;或者遭遇自然灾害,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这种情况下,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作出合理的裁定。
如果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况,犯罪分子有能力缴纳却拒不缴纳罚金,人民法院会采取强制缴纳的措施。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分子的财产,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将所得款项用于缴纳罚金。而且,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都会随时追缴。即使在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然会对罚金进行追缴。
如果犯罪分子确实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记录在案,待其有财产时再进行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逃避缴纳罚金的义务,只是基于实际情况的一种处理方式。对于盗窃判刑后的罚金,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