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后,若选择协议离婚,需经过离婚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起最快31天可以办离婚手续;若选择诉讼离婚,签离婚协议不影响诉讼流程,时间因具体案件而异,一般少则几个月,多则可能超过一年。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在顺利的情况下,签完离婚协议并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再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任意一天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最快31天可以完成离婚手续。
而诉讼离婚,签离婚协议并不直接决定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所以诉讼离婚的时间跨度较大,少则几个月,多则可能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