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写好后,需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才会生效。具体而言,要在夫妻双方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从离婚协议本身的内容要求来看,它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双方在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迫使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是可撤销的,不能真正生效。同时,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将全部财产归一方所有而让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
离婚协议通常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对于子女抚养部分,要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等事项。财产分割要清晰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合理分配。债务处理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等。这些内容都应该具体、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关于生效的关键程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只有在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后才会生效。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如果只是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该协议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而且,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所以,离婚协议书写好后,只有完成离婚登记这一法定程序,才能正式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