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财产罪属于自诉案件,立案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前往法院提交材料、法院审查以及立案受理等环节。
侵占他人财产罪即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也就是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准备材料方面,需要准备刑事自诉状。自诉状应包含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具体的诉讼请求,即要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返还侵占的财产等;事实和理由部分,要详细描述被告人侵占财产的具体经过,包括时间、地点、财物的种类和数量等。同时,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能够证明财物归属的证据,像购买凭证、产权证书等;证明被告人占有财物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以及证明被告人拒不退还或交出财物的证据。
前往法院提交材料。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准备好的刑事自诉状和证据材料。一般来说,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属于侵占罪的受案范围、是否有明确的被告人、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据是否充分等。如果材料不全,法院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
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受理。立案后,案件将进入审理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若对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