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时债务的判决需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若存在家暴情况,在债务分割上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应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在家暴离婚案件中,虽然债务的性质判断依然遵循上述一般原则,但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家暴这一情节。由于家暴属于过错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比如,适当减少无过错方承担债务的比例,以体现对家暴行为的否定和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债务的承担方式。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对于共同债务,要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对于个人债务,要证明该债务与家庭生活无关。这样才能在离婚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