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毒品后贩卖,通常会按照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在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中,对于盗窃毒品后又进行贩卖的行为,需要分别对盗窃行为和贩卖行为进行评价。
关于盗窃毒品的定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因为毒品虽然是违禁品,但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危害性。在认定盗窃毒品构成盗窃罪时,并不以毒品的合法交易价格来计算盗窃数额,而是综合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纯度等情节来衡量其社会危害程度,进而确定量刑幅度。例如,盗窃海洛因数量较大的,就可能构成盗窃罪。
关于贩卖毒品的定罪:贩卖毒品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的种类、数量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我国刑法对不同种类、不同数量的毒品贩卖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比如,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数罪并罚的依据:盗窃毒品和贩卖毒品是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分别侵犯了不同的法益。盗窃毒品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即使是违禁品,其非法占有状态也受一定法律保护),而贩卖毒品则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身心健康。根据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对于犯罪分子犯有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所以,盗窃毒品后贩卖的,应当以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以全面评价犯罪分子的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