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20天还没放人不一定意味着是严重犯罪。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不同类型的拘留情况有所不同,且即使是刑事拘留,也不能直接判定为严重犯罪。
首先来了解一下不同类型拘留的相关情况。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通常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如果是行政拘留20天还没放人,可能存在行政程序上的一些特殊情况,但这并不涉及犯罪,只是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不属于严重犯罪范畴。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司法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如果超过20天未放人,可能存在较为复杂的司法程序情况,但同样不属于犯罪行为。
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在30天内,公安机关会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拘留20天还没放人,很可能是处于这一阶段。但被刑事拘留仅仅是有犯罪嫌疑,并不等同于有罪,更不能直接认定为严重犯罪。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需要经过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环节,最终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有些案件可能情节较轻,经过进一步侦查后会发现不构成犯罪或者可以适用较轻的刑罚。所以,不能仅仅依据拘留20天还没放人就判定是严重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