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办理涉外离婚手续,若是协议离婚,需双方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准备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若是诉讼离婚,一般由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需遵循诉讼流程。相关长尾词“国内办理涉外离婚的流程”涉及详细步骤,“国内办理涉外离婚所需材料”关乎具体应准备的东西。
国内办理涉外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手续有所不同。
1、协议离婚手续
双方需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准备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还需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诉讼一般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国内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可能涉及送达、证据收集等特殊程序。若被告在国外,送达诉讼文书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
国内办理涉外离婚的流程依据离婚方式不同而有差异。
1、协议离婚流程
第一步是申请。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二步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是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第五步是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流程
第一步是立案。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第二步是送达。法院将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被告。若被告在国外,送达方式可能较为复杂,如通过外交途径送达等。第三步是审理。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第四步是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国内办理涉外离婚所需材料根据离婚方式不同而有区别。
1、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内地居民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需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外国人需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原告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同时,需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还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材料;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需提供财产清单、产权证明等材料。
综上所述,国内办理涉外离婚在手续、流程和所需材料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相关问题还包括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等。如果您在涉外离婚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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