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票认证完后对方却将其作废,这种情况会给受票方带来税务处理上的困扰。企业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一般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取得对方重新开具的发票。同时要注意税务风险的防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当遇到发票认证完后对方却作废的情况,首先不必惊慌,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做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对方已将发票作废,该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再用于抵扣。因此,受票方需要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中,将已认证抵扣的该发票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否则,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例如,企业在3月份认证抵扣了一张10万元的发票,税率为13%,进项税额为1.3万元。4月份发现对方将该发票作废,那么在4月份申报3月增值税时,就需要将这1.3万元的进项税额转出。
2、与对方沟通重新开具发票
及时与开票方取得联系,了解其作废发票的原因。如果是对方操作失误,应要求对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在重新取得发票后,再次进行认证抵扣。在沟通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3、配合税务机关调查
如果税务机关对该作废发票进行调查,企业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发票使用情况。

发票认证后对方作废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企业需要重视。
1、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如未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会要求企业补缴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税款所属期的次月16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会增加企业的资金成本。
2、面临税务罚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企业如果存在虚假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可能会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
3、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频繁出现此类问题或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降低后,企业在发票领用、税收优惠享受等方面会受到限制。
为避免发票认证后对方作废的情况发生,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
在业务合作前,与供应商明确发票开具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告知其随意作废发票的后果。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与供应商确认发票状态。例如,可以在发票开具后的一定时间内,通过电话或邮件与供应商核实发票是否正常。
2、建立发票审核机制
企业内部要建立严格的发票审核制度,在收到发票时,仔细核对发票的各项信息,如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税率等是否正确。同时,通过发票查验平台等工具,及时查询发票的状态。
3、规范业务流程
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签订规范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付款时,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避免提前付款或付款后对方随意作废发票。
总之,发票认证完后对方作废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处理,防控税务风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复杂的问题,或者对相关税务政策不明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税务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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