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承担划分需依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来说,饲养人或管理人通常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在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等情形下,责任承担会有所不同。对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无过错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园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划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一般无过错责任原则
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不管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张三饲养的宠物狗在小区内咬伤了李四,张三作为饲养人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2、被侵权人过错的情形
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比如,王五故意挑衅赵六饲养的猫,结果被猫抓伤,此时赵六若能证明王五的故意行为,就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3、第三人过错的情形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例如,孙某的狗被李某故意激怒后咬伤了周某,周某既可以找孙某赔偿,也可以找李某赔偿,孙某赔偿后可向李某追偿。

对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不存在免责事由。
1、严格的责任承担
这意味着无论被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都要对损害结果负责。比如,甲饲养了一只藏獒,这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乙路过甲家门口时被藏獒咬伤,即使乙可能有一些轻微的不当行为,但甲仍需承担全部责任。
2、立法目的
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加强对危险动物的管理,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具有极大的危险性,一旦造成损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
3、责任范围
饲养人或管理人要对被侵权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1、管理职责的证明
动物园需要证明自己在动物的饲养、管理等方面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动物园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有完善的防护设施等。例如,某动物园的猴子展区周围有坚固的围栏和警示标识,游客张某翻越围栏被猴子抓伤,若动物园能证明自己的设施和警示都到位,就可以不承担责任。
2、举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动物园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动物园不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3、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
动物园有义务为游客提供安全的参观环境,对动物进行妥善管理。若因管理不善导致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承担划分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多种情形和责任原则。无论是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还是被侵权人,都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流浪动物造成损害等其他相关问题,如果您在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律法果所有内容仅供参考,有问题建议咨询在线律师!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
© XunRuiCMS 2025 律法果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3451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