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作为担保人是否需要还钱,取决于具体的担保情况。若投资公司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投资公司就有义务还钱。担保合同的有效性、是否过担保期限等因素也会影响投资公司是否还钱。
投资公司作为担保人是否需要还钱,要依据具体的担保类型和情况来判断。
1、一般保证责任
在一般保证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投资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向债务人追讨,且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后,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若投资公司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当债务人不还钱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投资公司还钱。
3、担保合同无效
如果担保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无效,投资公司可能无需承担担保责任,但可能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投资公司担保人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下需要还钱。
1、债务人违约
当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债务时,若投资公司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还钱;若是一般保证人,在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债务人无法偿还后,投资公司需承担还款义务。
2、担保期限内
债权人必须在担保期限内向投资公司主张权利。如果在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投资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投资公司的保证责任将免除。例如,双方约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未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投资公司还钱,之后投资公司就无需再承担责任。
3、担保范围明确
投资公司仅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担保范围可能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如果债权人要求投资公司承担的债务超出了约定的担保范围,投资公司有权拒绝超出部分的还款要求。
投资公司作为担保人还钱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1、追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为投资公司追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
2、追偿的方式
投资公司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偿还自己代为偿还的款项。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投资公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担保合同、还款凭证等,以证明自己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
3、追偿的范围
投资公司追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其实际承担的保证责任金额、因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以及自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等。
综上所述,投资公司作为担保人是否还钱以及还钱后的追偿问题,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在实际情况中,还可能涉及担保合同的变更、债务人破产等复杂问题。如果您在投资担保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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