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赔偿。侵犯人身权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侵犯财产权时,赔偿直接损失,如罚款、没收财物等造成的损失。这些赔偿旨在弥补当事人因行政行为遭受的损害,保障其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赔偿主要涉及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赔偿。
1、侵犯人身权的赔偿
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比如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要赔偿因限制人身自由而造成的损失。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2、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也需进行赔偿。如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要返还财产或赔偿相应损失。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行政诉讼赔偿的计算标准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1、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而对于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误工减少的收入,以受害人实际误工天数乘以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则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倍数来计算。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2、财产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财产损害赔偿以直接损失为原则。对于能够恢复原状的财产,尽量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金。如果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就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作为赔偿依据,但变卖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要支付相应的差价。对于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财产损坏的,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申请行政诉讼赔偿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
1、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2、赔偿义务机关处理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提起诉讼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赔偿涉及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多方面的赔偿,其计算标准和申请流程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赔偿范围界定、证据收集等问题。如果您在行政诉讼赔偿方面有更多疑问,比如行政诉讼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行政诉讼赔偿与国家赔偿有何区别等,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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