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受伤公司不承认时,劳动者可先自行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若公司仍不赔偿,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争取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的证据,按规定流程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依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当工作受伤公司不承认时,劳动者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公司不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收集证据
劳动者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同时,收集证明工伤事实的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
2、申请工伤认定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3、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
4、要求赔偿
根据鉴定结果,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如果公司拒绝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即便公司不承认工伤,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也有明确的流程。
1、提出申请
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2、受理环节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材料完整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4、作出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5、送达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作受伤公司不承认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鉴定结果。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伤残津贴
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按照规定的标准享受伤残津贴。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在工作受伤公司不承认的情况下,劳动者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除了上述提到的情况,还可能会遇到公司拖延时间、证据不足等问题。如果您在处理这类问题过程中遇到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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