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以内孩子父母离婚,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但存在母亲不宜抚养等法定情形时,也可能判给父亲。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三岁以内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通常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在生理和情感上的依赖更为强烈,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育。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也可能判给父亲。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
对于已满两周岁不满三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稳定的住所等物质条件,也包括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精神层面的因素。抚养条件则涉及到是否有老人帮忙照顾孩子、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等。
如果父亲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自己有更好的经济基础能够为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居住环境,或者母亲存在不良嗜好、工作繁忙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法院也可能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