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业务员退回提成后如何判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若业务员构成犯罪,退回提成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但最终量刑需考量其在犯罪中的作用、涉案金额、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业务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看其是否明知所在单位或个人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如果业务员确实不知情,一般不构成犯罪;若明知且参与其中,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关于退回提成,这属于积极退赃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积极退赃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退回提成表明业务员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愿意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将此纳入考量。
从量刑角度来看,如果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业务员退回提成后,若涉案金额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可能原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退回提成等从轻情节下,可能会判处较低的刑期,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
如果构成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退回提成同样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可能使原本较重的刑罚适当减轻。
业务员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很关键。如果是一般业务员,主要是按照上级指示开展工作,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同时,若业务员还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进一步影响最终的量刑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