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到一岁离婚,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母亲。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会判给父亲。
在涉及孩子不到一岁离婚时抚养权的判定,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考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孩子不到一岁,通常处于哺乳期,母亲在抚养孩子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更能满足孩子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比如母乳喂养对婴儿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母亲相对更能给予孩子细致入微的照料和关怀。
并非所有情况下抚养权都会判给母亲。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这些情形包括: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
父母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抚养权归属。只要双方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意愿。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即使在判决之后,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要求变更抚养权。在处理孩子不到一岁离婚抚养权问题时,始终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出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