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结婚证找不到了,可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协议离婚的,可以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婚姻登记证明后办理;诉讼离婚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证明材料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离婚时结婚证丢失或找不到的情况。下面分别介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时的处理方式。
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之后,再按照正常的离婚登记程序办理离婚手续。若不想补办结婚证,也可以让婚姻登记机关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开具婚姻登记证明,然后凭此证明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如果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需要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此时,原告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证明。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其保存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拿到该证明后,原告就可以携带起诉状、婚姻登记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