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并没有标准统一的通用死刑犯执行死刑流程图,但执行死刑有一套严谨且法定的程序,大致包含判决、核准、执行命令下达、执行前准备、执行等关键环节。
一、判决死刑案件通常由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的法院进行一审审理。在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法定程序后,合议庭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判处死刑的判决。如果被告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二审,二审结果可能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二、核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会对报送的死刑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程序合法性等方面。经过严格的复核程序后,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如果不核准,可能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三、执行命令下达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会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该命令会逐级传达至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四、执行前准备在执行死刑前,人民法院要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要对罪犯进行验明正身,核对罪犯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等情况,确保执行对象无误。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做好记录。
五、执行目前我国死刑执行方式有枪决和注射等方式。执行时,在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下,由执行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对罪犯执行死刑。执行完毕后,法医会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在场书记员会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并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