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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孩子改名字生父不同意怎么办理

2025-10-10 16: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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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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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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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再婚孩子改名字生父不同意,通常无法办理改名手续。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在我国,姓名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但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其姓名变更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这就意味着,在再婚情况下若要给孩子改名字,生父不同意的话,是不符合办理改名的法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一般会遵循相关规定,不会为单方面提出的改名申请办理手续。不过,也并非完全没有解决办法。建议与孩子生父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不同意的原因,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可以向其说明改名对孩子生活、学习等方面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争取其理解和支持。

如果经过多次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且认为改名确实对孩子非常必要,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允许孩子改名。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改名的合理性等,最终做出公正的判决。在处理再婚孩子改名问题时,应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

再婚孩子改名字生父不同意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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