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简单程序可能3个月左右,普通程序一般6个月左右,若涉及二审,可能还需3个月左右,若存在特殊情况导致多次诉讼,时间会更久。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于诉讼离婚案件,如果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例如,夫妻双方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主要问题争议较小,只是走法律程序确定相关事项,这种情况下大概率会适用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左右就能完成离婚诉讼。
适用普通程序的情况:若离婚案件较为复杂,如涉及大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存在较大争议、一方对离婚坚决不同意等,通常会适用普通程序。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比如,夫妻双方拥有多家公司股权、多处房产,财产分割需要进行专业评估和调查,这种复杂案件可能就需要较长时间来处理。
涉及二审的情况:如果一审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就会进入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所以,加上一审和二审的时间,整个离婚诉讼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
多次诉讼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而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经过多次起诉才最终判决离婚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样整个离婚过程可能会持续一年甚至数年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