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一般需要在特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若存在法定情形,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要明确调解离婚的法律效力。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离婚协议,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收了法院送达的调解书,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等内容即生效。
如果在调解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需看是否符合法定的重新分割条件。根据法律规定,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例如,一方在调解过程中故意隐瞒了重大财产,或者以威胁等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受损害的一方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向法院起诉的时间限制,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这里的撤销事由就是前面提到的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在调解离婚后一段时间,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了一笔巨额存款,从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以欺诈为例,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在财产分割时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支持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
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仅仅是对财产分割结果不满意,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重新分割的诉求。因为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调解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要及时在法定时间内收集证据并向法院起诉,同时要清楚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才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重新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