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儿女继承父亲遗产需先看父亲是否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则按其内容分配遗产;若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多个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特殊情况可不均等。
一、遵循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父亲去世后,若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优先按照其内容来处理遗产。遗嘱是指父亲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作出的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父亲与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父亲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如果父亲在遗嘱中明确了每个儿女应继承的份额、特定财产等,那么多个儿女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
二、法定继承情况若父亲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多个儿女作为父亲的直系血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在法定继承中,多个儿女一般情况下均等分配父亲的遗产。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均等。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儿女,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父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父亲共同生活的儿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儿女,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外,多个儿女之间也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遗产,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三、继承的程序在确定继承方式后,多个儿女需要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首先要确定遗产范围,包括父亲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财产。然后可以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的方式来办理。如果多个儿女对遗产分配没有争议,可以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等手续。若对遗产分配存在争议,则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凭法院的判决书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